

)/ 2007-4-20 11:15:00在北京读书的同学请在拿到港校录取通知后通知所在高中管理档案的老师,防止退回街道。然后自行到学校领取档案,送到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档案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内,电话:010-82301015,82301007-325/327。存四年需要近1000元。 [CR]
)/ 2007-5-10 19:25:49只是申请的时候需要出示你的学业证书。具体的档案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团员,党员这类的身份都这边都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了。 [CR]
)/ 2007-5-11 18:35:47我们还需要把档案送到留学人员事务处是么??我的档案在我自己手里面,会有什么问题么?? [CR]
)/ 2007-5-29 10:38:53请问Googler同学你的档案怎么会留在浙大哪 你是通过什么途径来理大的 [CR]


)/ 2007-7-3 23:14:00这是因为当时同时被浙大和理大录取,档案转到浙大,没有领取而已。
更多详情请参阅:http://www.studyinhk.net/Public/?499 [CR]
)/ 2009-10-15 15:03:27请问在申请香港的大学研究生的时候,在大陆获得的证书用译成英文版的吗?谢谢…… [CR]